北京市發布《餐飲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》
2019-09-29 來自: 滄州AG888除塵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86
2018年1月8日,北京市製定並發布《餐飲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》(DB11/ 1488-2018)(以下簡稱“標準”)。
《標準》規定了餐飲服務單位排放的油煙、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(注:“非甲烷總烴”為表征“揮發性有機物”,簡稱“VOCs”的一種指標)三項汙染物的排放限值,明確了三項汙染物的監測要求和分析測定方法,提出了淨化設備的運行操作要求,從而全 麵控製餐飲業的大氣汙染排放。該標準於2018年1月8日發布,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,其中油煙和顆粒物限值自標準實施之日起執行,非甲烷總烴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。
通過本《標準》的實施,引導餐飲服務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控製餐飲業顆粒物及VOCs的排放,促進餐飲企業改造更換高效淨化設備及加裝VOCs去除裝置,減少餐飲業大氣汙染物排放,為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做貢獻。